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(陆挽风穆筱野)已完结,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已完结
陆挽风穆筱野是著名作者小安沙壳成名小说作品《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》中的主人翁,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、设置悬念、前后照应,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。那么书中主角陆挽风穆筱野的结局如何呢,我们继续往下看第1章我是天生皮仙姑,用我身上一寸皮与刚死之人同位置的皮肤调换,就可起死回生。我们家族有个规矩,一生必留一寸皮。一旦用尽,...

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第100章精彩内容

我是天生皮仙姑,用我身上一寸皮与刚死之人同位置的皮肤调换,就可起死回生。我们家族有个规矩,一生必留一寸皮。一旦用尽,所有被救之人,都会在中元节化身活死人。陆挽风在庄园里养的99个金丝雀死了99次,我身上也缝缝补补99次——今天1号争风吃醋割腕,明天20号56号斗殴双杀,后天87号不得宠爱自刎......陆挽风总是把我拉到尸体前,淡淡命令。“你是正妻,拿出该有的气度,救活她。”她们知道死了还能活,更加肆无忌惮。我一身肌肤好似百衲衣般尽是缝补疤痕,陆挽风便更加失了兴趣。直到新来的那个金丝雀,知道陆家有秘术,为求他关注跳了楼。我捂住自己最后一块好皮,跪在陆挽风面前。“老公,求你不要逼我破了祖宗的规矩,真的会死人......”他淡然一笑,抬起我的下巴。“你老公这么受人喜欢,你该高兴才是,再说,这已是你这丑妇的唯一价值。之前99次都没事,何必拿这一次说事?”他扔来熟悉的匕首,和那块快被咬烂的木头。金丝雀们甚至习惯了割皮救人时的血腥,拿着瓜子围坐一旁品头论足。看着七月十五的血月,我凛然一笑。“好,我们家族欠陆家宿债已还清。下辈子,记得做个专情人!”1.我熟练地把那枚桐木叼在嘴里。被咬烂的木茬扎的口中鲜血淋漓,我却浑然不觉。毕竟此刻胸口刀割皮肉的剧痛,才更令人头皮发麻——每次换皮仪式,我都要失了一壶血,才能救活眼前之人。如今身上是99个金丝雀死后各异的肤色贴成的马赛克,形成骇人的青紫色斑驳。伴随着接缝处隆起的疤痕,看着如此诡异。我打量着自己胸口唯一一点泛着血色的皮肤,嘴角泛起苦涩。手起刀落,唯一独属我的皮肉,附在了第100个金丝雀胡娇娇的胸口上。苍***冷的死人皮肤转移在我身上,浑身传来一阵融合时特有的虫噬之痛。虽然已经体验一百次了,依旧让我汗如雨下,嘴里的木头咯吱一声彻底断裂,残木滚到陆挽风脚下,他却无心顾及。一心嬉笑着和其他金丝雀用嘴传着葡萄,时不时吻住那些媚眼如丝的,手也不安分起来。“陆总,人家太太在那认真工作,咱们会不会打扰到她啊?”1号金丝雀来的最久也看得最多,亲眼见证我从和她们一样的国色天香,变成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,不免有些动容。陆挽风却连眼皮都懒得抬,一脚踢走那块碎木。“沾了口水还乱丢,恶心。”丝毫没在意我血流如注,瘫在地上因为剧痛狂喘不止。半小时后,胡娇娇扭曲的四肢立即归位,人也再次红润起来。清醒过来的她,娇嗔着扑进陆挽风怀里。“陆总好坏,人家若不跳下去,你今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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